4月13日,在第57个世界地球日即将到来之际,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静带领中院法官,会同石家庄市司法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走进河北九洲矿业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百镇千村”生态环境法典普法活动。此次活动以“世界地球日·法典护生态”为主题,通过面对面座谈交流和推送法律风险提示函,将法典精神与法治关怀送进企业、送进矿山。

在普法座谈会上,石家庄中院法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系统规定以及“绿色低碳发展”的专门规范,向企业进行了解读,同时围绕“合法开采、同步修复、后期植绿”等方面,与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石家庄中院建议企业进一步严守矿区范围红线,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的法定义务,将生态环境法典要求内化为企业管理制度,打造真正意义上的绿色矿山、生态矿山。

作为本次联合普法活动的关键环节,石家庄中院与石家庄市司法局共同向企业推送了《涉生态环境领域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函》,引导企业在合法采矿基础上,进一步防范越界开采、擅自变更开采方式、超出批准矿种范围、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以及未履行同步生态修复义务等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引导企业从“被动守法”转向“主动用法”,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矿山建设。
据悉,石家庄中院与石家庄市司法局日前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 建立常态化普法协作机制的合作备忘录》,旨在让生态环境法典法律条文真正走进“百镇千村”,从源头上减少因法律意识淡薄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约定,双方将组建联合普法讲师团,开展“进企业、进重点村镇”精准普法行动。
下一步,石家庄中院将牢固树立“两头延伸、三金齐全、不修不缓”的环境资源审判理念,紧扣“巩固、深化、提升”工作主线,持续擦亮“太行绿盾 法护滹沱”环资审判品牌。同时,将继续深化与石家庄市司法局的普法协作,推动“百镇千村”生态环境法典普法活动走深走实,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李延鲜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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