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26年全国砂石及装备企业绿色工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十部门和十五部门文件精神,以及建材行业“宜业尚品 造福人类”发展目标,树立砂石行业绿色标杆,引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行业标准《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和《全国砂石及装备企业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附件一),经中国砂石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在行业内开展“2026年度全国砂石及装备企业绿色工厂”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砂石企业包括机制砂石生产加工企业和砂石装备制造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参加:
1.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证照齐全,合法有效,生产运营满2年(装备企业满3年)。机制砂石生产加工企业应配有实验室。
2.建立、实施并有效运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企业管理层至少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负责企业绿色工厂创建工作。
3.近三年应未出现以下负面信息:
1)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2)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申报企业应准确填写《全国砂石及装备企业绿色工厂申请表》(附件二),于2026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表由当地砂石协会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我会秘书处,我会副会长单位可直接申报。秘书处对申请表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企业通过砂石行业绿色工厂申报平台(http://sshylsgc.greenjc.cn/)填写正式申报材料并上传。申报完成后,邮寄两份纸质版申报材料至中国砂石协会秘书处。我会将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JC/T 2641-2021)等标准要求对企业开展现场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推荐单位和申请企业应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价机构现场评价工作。已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
我会秘书处组织砂石及装备企业绿色工厂认定评审委员会,依据第三方机构评价报告结果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全国砂石及装备企业绿色工厂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结果在中国砂石协会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发布“2026年度全国砂石及装备企业绿色工厂”公告,并在相关会议上对获得“2026年度全国砂石及装备企业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授牌。
三、申报联系人
中国砂石协会
张 朋 010-63082916 / 13718803450
马 静 010-63082916 / 19924060693
赵 婧 010-63082917 / 13581719002
第三方评价机构/技术支持单位
袁俣铖 010-57811206 / 13811646923
龙 旭 010-57811230 / 1358156070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8号创景大厦A座 中国砂石协会
邮 编:100037
附件:
一、《全国砂石及装备企业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
二、《全国砂石及装备企业绿色工厂申请表》
中国砂石协会
2026年2月26日